2019年,东河区委巡察工作把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增强监督实效作为推进巡察监督重要内容,探索运用“巡察办组联动、协作单位联合、组与组联助”工作模式,凸显监督合力,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提供了坚强保障。
协作单位联合,推动形成多方联系、多部门合作的巡察工作新格局。区委制定关于建立区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等15个机关、部门明确为协作机制成员单位,逐项列出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制度实施以来,各成员单位相互沟通、加强协作,立足各自职能职责配合区委巡察工作,为区委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与区委组织部会商,共同研究制定《东河区选派干部参加区委巡察工作办法》,将全区优秀年轻干部、巡察协作机制成员单位干部纳入选派范围,明确组织领导、选派方法、人员资格、锻炼机制等选派机制。第六轮共计抽调优秀年轻干部17名,保障了巡察干部队伍质量,提高了巡察效果。为加强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的协调协作和有效对接,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交、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增强了巡察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
巡察办组联动,推动形成集中发力、高效高质的巡察工作新局面。一是巡察办集中调阅,多次查询变一次查询。实行各巡察组提供人员信息,由巡察办统一集中发函向相关协作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查询的工作办法。不仅大大节省了各巡察组精力,让其将有限的时间用在深挖细查上,同时各相关部门也由多轮次为巡察组查询变为一次性为巡察办查询,大大优化了工作流程。二是巡察办组共同把好人员选配关,优化队伍结构。巡察开始前,巡察办、组共同研究,根据各巡察组现有人员专业构成、业务特长及巡察对象职能职责特点,有针对性拟定人选条件。三是共同把好纪律关。实行“巡前必训”,召开动员大会,严明纪律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要求巡察干部明规矩、守底线,强化巡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共同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巡察干部参加上级和区本级培训,选派1名巡察干部参加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巡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显着提升。
巡察组与组联助,推动形成力量互补、互帮互助的巡察工作新态势。建立巡察办统筹协调、各巡察组联合互助的工作模式,打破巡察组与组之间相互交流少,联合互助不够、进展不平衡的问题与不足,集中人员力量共同推进各组巡察工作齐头并进,高效开展。一是人员力量上互帮。第六轮巡察中,针对巡察四组工作进展相对缓慢、财务人员临时性短缺情况,将巡察一组审计人员、财务人员等优势力量临时抽调向巡察四组集中,帮助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工作经验上互帮。建立巡察组与组经验交流工作机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研讨会、交流会。各巡察组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探索巡察工作新模式,实行巡察单位压茬推进方式,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巡察进度,提高巡察效率,助力巡察工作全覆盖。
(东河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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